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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邹平县2010年招聘教师实施意见
来源:邹平县教育信息网 2010-8-16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满足中小学校对部分紧缺教师的需求,根据县府研究意见,今年拟招聘部分急需专任教师。现就招聘教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满足中小学校对部分紧缺教师的需求,根据县府研究意见,今年拟招聘部分急需专任教师。现就招聘教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编制总量控制和急用先配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不招聘的学科按大文、大理报考。专科学历者只能参加小学教师招聘。

  (三)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四)参加幼儿教师招聘人员,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2009年9月1日及以前即已从事幼教工作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现工作单位出证明,证明不实者取消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的教师招聘)。

  (五)专科、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户籍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邹平县户籍,且父母一方为邹平县常住户口;

  2、符合以上户籍条件在邹平工作人员的配偶,且具有邹平县常住户口。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招聘人数及学科分布

  今年拟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共计110人。具体分布是:初中、小学教师105人,其中语文15人、数学15人、英语20人、化学4人、地理2人、生物3人、计算机12人、音乐12人、美术12人、体育10人。幼儿教师5人。

  招聘10人及以上的学科,报考人数须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2倍;招聘10人以下学科,报考人数须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调整聘用计划。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

  凡符合条件者可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县人才市场证明、邹平籍毕业生配偶出具结婚证和配偶家庭户口本,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00元报名费,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10年8月14日-18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按照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报名费。

  (二)考试

  凡参与招聘者首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范围是所报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等教育理论。教育理论考试以考察教师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侧重点。外地出题、监考、阅卷。

  考试时间:2010年8月20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派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以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毕业生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县(区)人保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介绍信;选派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保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三)讲课评课

  根据考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讲课人选。讲课采用评委打分办法,由有关学科专家组成听课评课小组,按照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四)考察考核

  对所有报考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通过查阅档案、到相关单位调查了解等形式,对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习成绩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核实。考察考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准在邹平参加事业单位选聘。凡有处分且在处分期的不予聘用;其处分期虽满,但属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试、讲课成绩,凡达到录取资格线者,在聘用、上岗前一律按认定教师资格的标准,按1:1的比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考试、讲课分别按0.6和0.4的权重计算总分。总分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需求情况依次确定聘用人员。如出现总分相同者,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聘用,并报请领导小组批准。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局按照学校需求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报分管县长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此次招聘人员,全部充实到各镇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保局、县教育局组成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保局派人全程实施监督。

  附件:邹平县201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邹平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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